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
关于县城区范围实施货运车辆禁行限行的
通 告
美丽的大化县城全景。韦荣劲 摄
为减少扬尘污染,改善县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空气质量,以优美环境迎接自治县成立30周年大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县人民政府研究,决定对县城区范围道路通行的货运车辆(大型货车、中型货车、小型货车、低速货车、多功能拖拉机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)实行禁行、限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县庆期间限行、禁行及具体时间
(一)限行路线及时间
限行路线:县城区内部分道路实行货运车辆限时通行,限时通行路线:城北西路——建丰路——二桥——镇南五岔路口——红河南路——南宁方向(电厂方向或周鹿二级路)。其余区域(道路)全天24小时禁行。
时间:2018年10月11日0时至2018年10月18日24时。
(二)禁行区域及时间
禁行区域:县城区范围内道路。
时间:2018年10月18日0时至2018年10月21日24时。
二、县庆后通行路线及时间
2018年10月22日起,县城区范围道路恢复通行,城区内货运车辆按规定路线通行。
通行路线:城北西路——建丰路——二桥——镇南五岔路口——红河南路——南宁方向(电厂方向或周鹿二级路)。
时间:2018年10月22日起,每天晚上12时至凌晨4时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禁行、限行管制区域外围道路将设置交通诱导标志,引导分流过境车辆,请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。
3.货运车辆日常在县城区内通行,实施密闭运输,车主要经常对车辆冲洗保洁,严禁带泥上路。
四、其他
1.对违反本通告的,由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。
2.本通告自2018年10月11日零时起施行,禁行、限行到期后自行解除,不再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告
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
2018年10月7日
监审:红水河 编辑:小寒 维护推广:三人行文化传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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